学生工作
日语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毕业生就业政策学习暨就业纪律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6 发布者: 访问次数:

全体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及学校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就业工作流程,切实保障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引导毕业生全面掌握就业政策、理性认清就业形势,按照学校就业工作统一安排,现将我院就业政策学习与就业纪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开展就业政策专题学习

学院已在官方网站开设“就业政策与纪律”专栏,长期置顶发布《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学习文件》,文件收录了国家、重庆市层面最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就业服务保障举措、基层就业项目、求职创业补贴等全方面内容。同时,相关学习材料也将同步推送至各毕业班班级群。

请全体毕业生主动完成学习,全面了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与帮扶渠道,客观认识当前就业形势与市场环境,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合理规划职业发展路径,提升求职就业核心能力。

二、熟知“四不准、三不得”就业工作纪律

为坚决杜绝就业数据造假、强迫签约等违规行为,维护毕业生就业自主权与合法权益,现将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纪律规定向全体毕业生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一)“四不准”规定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三不得”要求

不得不切实际向学院及相关科室提出去向落实率硬性指标;

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工作任务;

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

三、就业咨询与权益监督反馈渠道

毕业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如遇违反上述“四不准、三不得”纪律规定的行为,或有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权益诉求,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与举报:

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为立德楼C426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481839;

也可直接向本年级辅导员反馈相关问题,学院将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核实、及时处置。

校级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3-65381097

举报邮箱:scwgydxjyb@126.com

市教委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3-88517359

举报邮箱:cqbysbgs@163.com

学院将严格核查各类举报线索,坚决维护每一位毕业生的合法就业权益。请全体毕业生高度重视本次就业政策学习,熟知纪律要求,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积极配合学院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的就业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日语学院

2026 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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