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5 访问次数:
四川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
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和《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要求及精神,日语学院特制定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组长:罗先明 陈可冉
成员:吴扬 史嘉钰 潘爱文
秘书:潘爱文
二、推荐条件
1.我院日语专业2021级本科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4.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无补考记录。
5.日语专业四级考试需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
6.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潜质,能理论联系学习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8.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9.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10. 由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的“学术特长生”,虽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仍需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和证明材料,参与学院综合测评和排名,并经我院推免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审核同意后,连同所有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学生提供的可以证明其具有学术特长的所有材料(含教授推荐信)均需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11.在学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分数换算根据日语学院成绩百分制、五级制及绩点的对应关系表进行换算。
12.转专业的学生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换算。
三、推荐程序
1.申报的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及本工作实施细则。
2.满足申报条件的学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按时提供相应材料。递交申请应由学生亲自办理,确因其它缘由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出具亲笔签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其他同学代为办理。
3.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4.学院根据本实施细则的第四款综合成绩测评办法测算综合成绩并进行名次排序。对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学院将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专家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5.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初步推荐名单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遇学生放弃,则按照排名情况依次递补。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
6.学院公示初步推荐名单。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组织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提交教务处审核。
7.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完成报考、录取等阶段的相关工作。
8.出于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条件的同学需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25届毕业学生一经确定不得放弃,学校不允许其另行报考研究生或签约用人单位。
四、综合测评办法
报名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总分由学业成绩和各项加分构成。
1.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为大一至大三学年各学期各门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成绩平均分(注:各门专业课程成绩是指该门课程每学期期末考试总评分)。“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为90%(学业成绩测算涵盖的课程门数应不少于该专业实际开设核心课程门数的90%)。
2.各项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1)专业竞赛加分(项目分值就高不就低)
参加全国性学术竞赛。获三等奖加2.5分,获二等奖加3分,获一等奖加3.5分,获特等奖加4分。
参加赛区、省(市)级学术竞赛。获三等奖加0.5分,获二等奖加1分,获一等奖加1.5分,获特等奖加2分。
参加“中华杯”日语演讲比赛西南地区预赛,获三等奖加0.5分,获二等奖加1分,获一等奖加1.5分,获特等奖加2分;通过预赛选拔,获东京总决赛参赛资格加3分;获得东京总决赛前三名,加4分。
其他学术类竞赛类,学生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类,加分标准由日语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讨论后决定。
(2)参加各类全国(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加分原则参考同级别专业竞赛;
(3)论文类、发明专利类、参军服役类、志愿服务类、国际组织实习、社会实践类、文艺项目类、体育项目类,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列表》中的要求,由日语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讨论后决定。
五、资格撤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4.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
5.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六、其他
1.本实施细则由日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作为学校所下发的《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的具体补充,条款如有冲突,以学校的实施办法为准。
四川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