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外国语大学日语系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9-14 发布者:admin 访问次数:

 四川外国语大学日语系

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教务处【2015】56号文),日语系制定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小组

我系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成员为:黄芳(组长)、吴兴华、陈可冉、冯千、金晶、邹渝彬负责我系2016年整个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二、我系推荐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我系学生比例分配给我系推荐名额为2人,差额推荐名额为3人。

三、推荐条件

1.日语系日语专业2012级本科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各考试、考查课程无补考记录;外语水平优秀,达到接收院校相关专业所需的外语要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推荐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于2015年9月15日下午5点前向系里递交书面申请报名,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系里按照规定对递交书面申请的学生按日语专业成绩进行综合测评,重修成绩不算入测评范围,并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12点前将排名情况及初步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下午5点上报学校免试研究生拟推荐名单。

3.初步推荐名单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遇学生放弃,则按照排名情况依次递补。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

4.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科审核。

5.出于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条件的同学需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16届毕业学生一经确定不得放弃,学校不允许其另行报考研究生或签约用人单位。

五、综合测评办法

报名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总分由专业成绩和各项加分构成。

1.  专业成绩

专业成绩为大一至大三学年各学期各门专业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成绩平均分(注:各门专业课程成绩是指该门课程每学期期末考试总评分),专业四级成绩作为一门专业课程纳入计算范围。考虑到我系学生出国留学的特殊情况,学生出国期间在国外的课程分数不纳入测评范围。我系公派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学生不参加推免。

2.  各项加分

(1)    专业竞赛加分(项目分值就高不就低,不累计)

参加“中华杯”日语演讲比赛西南地区预赛,加2分;通过预赛选拔,获东京决赛参赛资格加3分;获得东京决赛前三名,加5分。

参加全国性日语知识竞赛,加1分;获三等奖加2分;获二等奖及以上名次加3分。

(2)    学生干部加分(项目分值就高不就低,不累计)

系学生会干部(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及各部部长,且任职时间不低于1学年)加1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加1.5分;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

六、时间要求

1.学生报名递交书面申请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5点之前。

2.我系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12点前将报名学生排名情况及初步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下午上报学校拟推荐名单。

3.推免生按学校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15年9月17日16:00前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科审核。

 

四川外国语大学日语系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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