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5 发布者:日语系 访问次数:
四川外国语大学日语系
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教务处【2017】56号文),日语系制定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小组
我系负责2018年整个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二、我系推荐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我系学生比例分配给我系推荐名额为3人,差额推荐名额为5人。
三、推荐条件
1.日语系日语专业2014级本科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4.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无补考记录;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需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5.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0分,或者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外语水平优秀,达到接收院校相关专业所需的外语要求。
6.刻苦钻研,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8.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9.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
四、推荐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于2017年9月8日上午11点30分之前向系里递交书面申请报名,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系里按照规定对递交书面申请的学生按日语专业成绩进行综合测评,重修成绩不算入测评范围,并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12点前将排名情况及初步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下午5点上报学校免试研究生拟推荐名单。
3.初步推荐名单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遇学生放弃,则按照排名情况依次递补。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
4.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科审核。
5.出于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条件的同学需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18届毕业学生一经确定不得放弃,学校不允许其另行报考研究生或签约用人单位。
五、综合测评办法
报名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总分由专业成绩和各项加分构成。
1.专业成绩
专业成绩为大一至大三学年各学期各门专业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成绩平均分(注:各门专业课程成绩是指该门课程每学期期末考试总评分),专业四级成绩作为一门专业课程纳入计算范围。各项加分
(1)专业竞赛加分(项目分值就高不就低,不累计)
参加“中华杯”日语演讲比赛西南地区预赛,加2分;通过预赛选拔,获东京决赛参赛资格加3分;获得东京决赛前三名,加5分。
参加全国性日语知识竞赛,加1分;获三等奖加2分;获二等奖及以上名次加3分。
(2)学生干部加分(项目分值就高不就低,不累计)
系学生会干部(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及各部部长,且任职时间不低于1学年)加1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加1.5分;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
六、时间要求
1.学生报名递交书面申请时间为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中午11点30分之前。
2.我系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12点前将报名学生排名情况及初步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下午上报学校拟推荐名单。
3.推免生按学校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17年9月14日16:00前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科审核。
四川外国语大学日语系
2017年9月6日